2016年8月2日,北京。多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員在辦公樓下通知、等待收件人下樓取件。中國網(wǎng) 魏婧 攝
近日,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南京市郵政條例》,其中規(guī)定,因收件人或代收人原因,2次或者2次以上沒有成功收件,但是收件人仍需投遞的,快遞企業(yè)可收取額外費用,但應當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費標準。
中國快遞協(xié)會原副秘書長邵鐘林在接受中國網(wǎng)記者採訪時表示,“條例只要和郵政法不相抵觸,地方上做一些補充是可以的。”
同時,他指出,南京的規(guī)定並沒有強制要求快遞公司今後必須收費,“它只是一個授權性質的條款,授予快遞公司超過2次投遞後有一個可以向消費者收費的依據(jù),並強調收費前要事先告知消費者,不可以未知會就亂收費?!?/p>
快遞員談“南京快遞新規(guī)”態(tài)度不一
採訪過程中,有幾位快遞員向中國網(wǎng)記者表示,投遞多次另收費的方式是合理的。他們認為,很多時候因為收件人的原因需要三番五次派送,確實給快遞員造成了一些困擾。
京東快遞員于錚説,他曾經(jīng)給一位消費者送快件,聯(lián)繫了一週時間,對方也沒有來拿。“我每天都會給他打電話,結果一天推一天,不是當天有事,就是出差了。”
當然,也有人表示,不希望出臺這樣的規(guī)定,擔心不被收件人理解,遭到投訴。
這位未透露姓名的快遞員告訴記者,公司凡是接到消費者投訴的,一律按責任在快遞員一方處理,自己就曾因大廈不允許入內送件,沒有辦法滿足收件人的要求遭投訴,最後被公司罰款500元?!艾F(xiàn)在送件的速度都差不多,公司把拼服務放在第一位。”他説。
圓通快遞員劉曉則説,按公司規(guī)定,快件兩天內未被領取就上交,顧客想要再次派送要與公司聯(lián)繫,商定好收取時間後,才會再派送。
劉曉表示:“這種規(guī)定對我們沒有多大影響,不是很需要?!?/p>
針對“會不會故意前兩次投遞不成功”的質疑,于錚説,“一般我們送貨都想趕緊送出去,沒有人願意再拉回去,萬一明天貨多放不了呢?因為每天不是就送十來個快件,要送好幾百個。”
對於網(wǎng)友提出的“如何證明前兩次投遞不成功”,一位快遞員表示,“我們發(fā)短信和打電話都有記錄,都可以證明?!?/p>
對此,邵鐘林也指出,快遞公司是有舉證責任的,收費時要能證明確實投遞過兩次,並且是因為消費者的個人原因導致派送失敗的。
“南京出臺這一條例正是為了讓消費者和企業(yè)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有一個參考標準?!?邵鐘林説。
“投遞2次以上另收費”非首次提出
事實上,這一規(guī)定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南京對投遞費用做出這樣的規(guī)定是有據(jù)可依的。
早在2012年正式實施的《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中就對此做出過規(guī)定——快遞服務組織應對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費投遞。投遞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要快遞服務組織投遞的,快遞服務組織可收取額外費用,但應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費標準。
國家為何要如此規(guī)定?對此邵鐘林指出,“投遞服務不可能永遠是免費的,我們持一定的價格,會有一定的服務標準相匹配。也就是説你付的快遞費其實只是包含兩次免費送貨到府的費用。”
那麼既然早有規(guī)定,為何之前沒有地方實施過?邵鐘林認為,“這方面管理上大家還不是很規(guī)範,管理的深度還沒到這種程度。”
他表示,此次南京作為第一個吃螃蟹的地區(qū),也並非對此作出強制規(guī)定?!按蠹也灰豢吹竭@個規(guī)定以後就覺得一定會收費了,它是為了規(guī)範第三次收費的行為而發(fā)佈的一個具有規(guī)範性的規(guī)定。它既考慮到消費者的權益,也考慮到快遞企業(yè)的權益。”
“規(guī)定出臺後,如果有的快遞公司還是不收費,也是可以的,”邵鐘林説,“這就看快遞公司想如何做好服務、如何管控成本、如何做好口碑。這些都需要每家快遞公司自己來考量。權利是可以放棄的,義務是不可以放棄的?!?/p>
是否有替代方案?
解決收件人及時取走快件是否還有其他更好的方案?對此,邵鐘林説,目前有快遞公司會在居民區(qū)放置智慧快遞投遞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成派送一次成功,只是現(xiàn)在這種投遞箱的投放還比較少。
此外,他認為,如果投遞不成功的話,還可以讓收件人自行到網(wǎng)點基地提取快遞,“方法是多種多樣的。”邵鐘林説。
而快遞員于錚告訴記者,一個小區(qū)放置一個智慧快遞投遞箱不太現(xiàn)實,即使這樣做了,但投遞箱的格子數(shù)量也是有限的。
“一個也就二十多個格子,一個小區(qū)多少個住戶啊,如果把所有快遞都能擱到投遞箱裏,那小區(qū)得安多少個?”于錚認為,“投遞2次以上另收費能給消費者提個醒兒,不及時收快遞就要掏錢了,應該對及時取件會起到好的作用?!?本文快遞員姓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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