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內政部4日向國會提交修訂法案,禁止司機駕車時手持及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任何電子産品。法律修改後,如開車時違反,將面臨最高12個月監(jiān)禁及2000新加坡元(約9800元人民幣)的罰款。(8月6日中新網)
美劇《紙牌屋》中,因為一個開車發(fā)短信而意外喪命的女學生,陰險狡詐的政客弗蘭克遭遇了一場政治危機。但在現實生活中,西方社會很難對這種“不作死就不會死”的行為給予同情。無論是歐美還是亞太,不少國家都推出了針對開車用手機的特別法規(guī)。
新加坡雖然以法律嚴苛、採取體罰和不讓嚼口香糖聞名,但在這件事上,做得並不出格。在英國,開車打手機者可能面臨“危險駕駛”的起訴,最高可判入獄兩年。美國有40個州禁止此類行為,尤其針對青少年。日本則無論是否接聽,只要司機手握手機就以犯罪論處。經過10餘年的實踐,國際社會逐漸形成對這一陋習的共識。
自2003年起,在政府引導和支援下,歐美若干學術機構就開車用手機的風險性進行了系統(tǒng)評估。研究表明,用手機的司機追尾幾率增加1倍、應急反應慢于酒駕、注意力下降37%、剎車反應慢19%、變更車道的能力下降20%。這些經過高度量化、考慮到各種實際情況的科研成果不僅讓政府可衡量此類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也給政府推動相關立法提供了充分的證據。
其次,交通安全對現代社會意義重大,任何細節(jié)不能馬虎。汽車推動現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社會的主要風險。在美國,每年死於交通意外的人曾一度超過5萬,在死因中長期居於前五。車禍往往意味著一個青壯年過早離世,不僅給其家庭帶來巨大傷痛,也給國家造成人力損失。有研究稱,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