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訴訟反制“罷免” 罷韓團體“為黑而黑”真丟臉
韓國瑜。(圖片來源:臺灣“聯合新聞網”)
臺灣網4月8日訊 高雄市長韓國瑜在大選敗選後,回歸高雄卻又要面對“罷韓”的挑戰(zhàn)。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如今“罷韓”第二階段通過,韓國瑜團隊認為“罷免聯署偷跑”,決定啟動法律戰(zhàn),對臺灣地區(qū)選務機構提出行政訴訟。8日將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呈遞聲請狀,要求宣告聯署違反相關規(guī)定。
前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指出,“罷免案”在韓國瑜上任未滿一年就開始聯署,明顯偷跑,已違反所謂的“選罷法”,因此,其將與律師葉慶元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呈遞行政訴訟停止執(zhí)行聲請狀,要求停止“罷韓案”投票,雙方展開法律戰(zhàn)。
據臺灣媒體報道,罷韓團體去年12月25日連夜把聯署書送到臺灣地區(qū)選務機構,選務機構在今年初會議記錄載明,扣除填寫日期未滿1年的聯署書有21417人,試問2萬多人可能在去年12月26日聯署嗎?答案是不可能,顯示這批聯署書有填載日期不實情況。而依規(guī)定若有偽造嫌疑應予以刪除,但選務機構完全沒有審查,負責人李進勇竟還説這2萬多份沒有填寫日期的聯署書也合格,這不得不讓人質疑有“護航之嫌”。
對此,藍營民意代表陳玉珍痛批臺灣地區(qū)選務機構對特定政治團體護航,行使政治鬥爭。在防疫期間“罷韓”團體搞很多小動作,意圖讓島內政治更加紛亂。依臺灣地區(qū)公職人員選罷規(guī)定,罷免案須在公職人員就職滿1年才能提出,但罷韓團體在滿1年的隔天就送出3萬份聯署書,涉嫌填寫不實日期。她並指出第一階段聯署違法,後續(xù)聯署事宜就不該繼續(xù),呼籲選務機構公正客觀執(zhí)行聯署書刪減動作,而非把責任推給內務部門。
此外,也有不少島內網友表示,“一直看到罷韓團體‘秀下限’,真的是受不了了!”“對韓市府的政策‘為黑而黑’,讓人刷新三觀?!薄傲T韓團體這種為黑而黑的態(tài)度,真的是讓人感到相當丟臉。”(臺灣網 劉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