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羅
在風俗文化、教育培養(yǎng)、精神塑造、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等需要時間適應或者涵養(yǎng)的領域,大幹快上、速幹速成就很容易犯急於求成、急功近利的錯誤。對於移風易俗,無論是紅頭文件也好,鄉(xiāng)約村規(guī)也好,無論是規(guī)則本身還是執(zhí)行程式,都必須用合情合理合法的尺規(guī)來丈量。
先看近期的幾條新聞:貴州省凱里市出臺規(guī)定,除結婚酒、喪葬酒以外的其他一切酒席一律視為違規(guī)酒席;復婚不準操辦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外,另一方不得操辦。江蘇省鎮(zhèn)江市出新規(guī)定,公務人員春節(jié)一律不得燃放煙花爆竹,財政供給單位一律不得購買煙花爆竹。河南省也發(fā)佈緊急通知,在全省範圍內堅決杜絕燃放煙花爆竹現象。兩天后,河南省再發(fā)文件,決定收回並停止實施該緊急通知。
婚喪嫁娶、節(jié)慶祭祀是老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日常生活該怎麼過,各地有各地的風俗。這些風俗有些已經傳承多年,根深蒂固不易變革;有些是新興的時尚,流風所向勢難逆轉。一紙公文就想快速改變傳統(tǒng)的生活方式,並不容易做到。河南最嚴“禁放令”,初衷不可謂不好,決心不可謂不大,然而在數日內幾度反轉,足夠值得我們深思:今天,我們該如何“移風易俗”。
風俗並非不可移易,但是如何移易,卻很有技巧。在這方面,古人曾經留下過許多經驗和教訓。周初,太公和周公分封于齊魯兩地。周公之子伯禽到了魯地之後,“變其禮,革其俗”,強力推行周禮,足足推行了三年才有所成效。而太公到了齊地之後,“因其俗、簡其禮,通工商之業(yè),便魚鹽之利”,五月而政成。周公知道以後感嘆説,姜太公治理齊國,“平易近人,人必歸之”,可以想見以後齊國要強盛于魯。歷史證明了周公的預言,在齊魯兩國共同的歷史中,齊國政治開放靈活,齊強魯弱的局面伴隨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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