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jīng)歷6小時(shí)的煎熬後,23歲的于歡拿起水果刀,刺向糾纏許久的催債者。這些“不速之客”最終1死3傷,而于歡本人也因犯故意傷害罪,被聊城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血案之由是母親蘇銀霞的債務(wù)糾紛:蘇銀霞此前曾為維持公司生産,借了100萬元高利貸,月利息10%,但無力償還。
中國青年報(bà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