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茅臺”背後有多少權力和利益糾葛
胡印斌
去年10月,住建部公佈了第一批中國特色小鎮(zhèn)名單,以生産茅臺酒聞名的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zhèn)成為127個小鎮(zhèn)之一。然而,新京報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很多商家生産低端醬酒(醬香型白酒),以次充好,其“高倣酒一條街”承擔著當?shù)卦旒偈奂俚年P鍵環(huán)節(jié),一瓶假“飛天茅臺”,利潤在千元以上,銷售則遍佈全國。(《新京報》3月20日)
早在2011年前後,國酒茅臺就處於假酒環(huán)伺的境地之中。當時有官方説法稱,茅臺集團年産量約2萬噸,而市場上茅臺酒消費量為20萬噸。多年過去,“圍獵”茅臺的情形似乎並沒有改變多少。儘管2016年茅臺集團全年白酒總産量達到9萬噸,但假貨的真實比例究竟如何,並不樂觀。
這樣的情形不免讓人疑惑和沮喪,一邊是假貨充斥,真酒難覓;一邊卻是供銷兩旺,市場火爆。那麼,茅臺鎮(zhèn)為何走不出制假售假陰影?
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當下的“茅臺”制假售假,在打擊整治的縫隙中滋長,並越來越呈現(xiàn)出專業(yè)化、隱蔽性以及全鏈條運作的特徵,比如打擦邊球,搞一些與“茅臺”有關聯(lián)的産品,諸如“茅臺內(nèi)供酒”“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局專用酒”“部隊特供酒”等。這些屬於堂而皇之行走市場的酒品。還有一些標識“茅臺鎮(zhèn)”字樣的,則屬於公然造假。
此類假茅臺因為契合了社會上對國酒的特殊偏好,也因其確實能填補供需不對稱造成的市場空白,往往大行其道。你可以説這裡邊有著某種“高檔”體驗、“豪奢”享受,也可以説滿足了關於權力的想像,反正,只要是那個味(醬香型),就會從人的味蕾而延伸至腦幹,進入意識層面。這種經(jīng)由具體經(jīng)驗抽離出來的感官享受,往往是茅臺長盛不衰的根源。
[責任編輯:郭碧娟]